越南代領3個月多次商務、工作、其他簽證4天件
產品說明
辦證須知: | 疫情期間,辦證工作天較不穩定,如為急件請洽詢 此辦證項目需有越南當地申請的公文(需有公文號碼) 旅客倘近期規劃赴他國,請於出發前向航空公司、辦事處、外交部確認最新之旅行和簽證限制相關資訊 |
辦證天數: | 約 4 個工作天 (代辦約加4個工作天) |
入境可停留天數: | 由移民官決定 |
效期及入境次數: | 依公文核發 |
備註: | 為收齊證件後一日開始申辦證照流程 需要辦理天數為辦證天數加上代辦工作天,不含繳件日及證照寄回指定取件人之日期 如遇特殊原因,將以服務人員與您聯繫為主 |
需準備資料
NO | 項目 | 數量 | 說明 |
1 | 護照影本 | 1 | 如持外國護照申請者,須附上護照正本,護照效期需6個月以上 |
2 | 越簽旅客基本資料表(護照影本) | 2 | 護照效期需有6個月以上,需有身分證字號。 請將照片正本及護照影本黏貼好並填寫申請簽證種類、入越日期及基本資料後,用A4白紙影印一份影本,請繳交正本及影本各1份 |
3 | 二吋彩色白底近照 | 2 | 背面簽寫姓名 |
4 | 核准公文影本 | 2 | 越南當地申請的公文影本(需有公文號碼)。簽證種類代碼、效期、次數依公文核發。如公文無簽證種類代碼,請務必於「越簽旅客基本資料表」註明【簽證代碼】參考外交部領事事務局-簽證代號 |
★簽證需要保持完好乾淨,避免遭受越南海關不必要之罰款
★持外國護照辦理越簽,請先詢問所需資料跟、工作天跟費用(送件需附上護照正本)
★簽證是否核發須依簽證處審核,如不批退件或者撤件不送,需收手續費
★國人進出越南鄰國柬埔寨、寮國及中共等地區時,應注意所持越南簽證是否為多次入出境簽證,倘係持用單次簽證,則於離開越南後,需再申請簽證始得入境;倘由陸路進出邊界,在陸路關口,應留意是否辦妥過境手續,證照查驗人員是否已於護照上蓋有入境章,倘未蓋有入境章,將被視同非法入境越南,遭受不必要之調查及罰款
【參考網站】
越南電子簽證申請網站
簽證相關單位
✪ 駐台北越南經濟文化辦事處
地址/連絡方式/時間 | 台北市松江路65號3樓 電話:02-2516-6626 傳真:02-2504-1761 網址:www.vecolabor.org.tw/vecotw/page.php?22 上班時間:09:00-16:30 送件時間:09:00-12:00 領件時間:14:00-16:30 |
說明 | ★2015年7月1日起,關於14歲以下的旅客入境越南相關規定說明: 持非越南護照十四歲以下之旅客,必須與父母、法定監護人或經法定監護人授權之保護人一起入境越南,相關說明如下: ◎經法定監護人授權之保護人:旅客須先至越南駐台辦事處申辦相關手續。 ◎如果旅客沒有父母、法定監護人或是經法定監護人授權之保護人一起入境越南時: A:12歲以下的旅客必須向航空公司申請UM服務。 B:12歲以上到14歲的旅客則必須向航空公司申請YP服務。 辦證前,請先確認辦事處休假日 |
其他注意事項
因應新冠肺炎疫情(COVID-19)外交部及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相關規定網站
*外交部領事事務局
世界各國因應武漢肺炎(COVID-19)入境管制或限制措施
因應「武漢肺炎(COVID-19)」疫情 外籍人士入境管制措施專區
*內政部移民署
開放各類人士來臺一覽表
*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
COVID-19防疫專區
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Q&A
衛生福利部官網數位證明專區
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–國際間旅遊疫情建議等級
各國簽證及移民法規時有變動,請於出發前向有關國家駐海外使領館或代表機構確認,相關入境規定仍以入境國政府最新公佈者為準。
外交部領事事務局–各國暨各地區簽證、入境旅遊及消費者保護資訊
購買機票前請向所搭之航空公司確認免簽證、落地簽證之登機相關事宜。
外交部領事事務局–中華民國國民可以免簽證、落地簽證及電子簽證前往之國家與地區
外交部領事事務局建議國人行前宜自行購買足額旅行平安險(意外險),同時應附加海外緊急醫療項目,以應不時之需。
資料來源:外交部領事事務局、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