申請越南護照-遺失
產品說明
辦證須知: | 此辦證項目如有需求請洽詢 旅客倘近期規劃赴他國,請於出發前向航空公司、辦事處、外交部確認最新之旅行和簽證限制相關資訊 |
辦證天數: | 請看辦證須知說明 |
入境可停留天數: | 由移民官決定 |
效期及入境次數: | |
備註: | 為收齊證件後一日開始申辦證照流程 需要辦理天數為辦證天數加上代辦工作天,不含繳件日及證照寄回指定取件人之日期 如遇特殊原因,將以服務人員與您聯繫為主 |
需準備資料
NO | 項目 | 數量 | 說明 |
1 | 護照影本 | 2 | 遺失越南護照影本(如未留越南護照影本,本人攜帶居留證及身分證明文件,親自至移民署申請調出越南護照影本) |
2 | 居留證影本 | 2 | 台灣居留證正面及反面影本兩份,請於空白處提供申請者連絡電話及父母親的英文全名跟生日 |
3 | 二吋彩色白底近照 | 4 | 著深色衣服★★背面簽寫姓名★★ |
4 | 出生證明 | 2 | 越文版出生證明影本兩份 |
5 | 警察局報案證明 | 1 | 警察局的報案證明正本及影本兩份 |
6 | 其它文件1 | 1 | 越南身份證正反面影本兩份 |
7 | 其它文件2 | 1 | 依申請者身份,所需加附資料: ●越南籍配偶-越南版結婚證書影本及台灣配偶的3個月內戶籍謄本(「記事」不得省略) ●外勞-勞動契約書影本 ●越南籍小孩-父母結婚證書影本 |
★申辦期間,如被查出有申請放棄越南國籍者,簽證費不予退費。
★外國護照遺失者,應於取得新護照或旅行證件後,向服務站辦理出國許可。
惟外國人為居留外僑者,並應向居留地服務站申辦護照資料異動、申請補發重入國許可。
【參考網站】
越南電子簽證申請網站
簽證相關單位
✪ 駐台北越南經濟文化辦事處
地址/連絡方式/時間 | 台北市松江路65號3樓 電話:02-2516-6626 傳真:02-2504-1761 網址:www.vecolabor.org.tw/vecotw/page.php?22 上班時間:09:00-16:30 送件時間:09:00-12:00 領件時間:14:00-16:30 |
說明 | ★2015年7月1日起,關於14歲以下的旅客入境越南相關規定說明: 持非越南護照十四歲以下之旅客,必須與父母、法定監護人或經法定監護人授權之保護人一起入境越南,相關說明如下: ◎經法定監護人授權之保護人:旅客須先至越南駐台辦事處申辦相關手續。 ◎如果旅客沒有父母、法定監護人或是經法定監護人授權之保護人一起入境越南時: A:12歲以下的旅客必須向航空公司申請UM服務。 B:12歲以上到14歲的旅客則必須向航空公司申請YP服務。 辦證前,請先確認辦事處休假日 |
其他注意事項
因應新冠肺炎疫情(COVID-19)外交部及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相關規定網站
*外交部領事事務局
世界各國因應武漢肺炎(COVID-19)入境管制或限制措施
因應「武漢肺炎(COVID-19)」疫情 外籍人士入境管制措施專區
*內政部移民署
開放各類人士來臺一覽表
*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
COVID-19防疫專區
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Q&A
衛生福利部官網數位證明專區
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–國際間旅遊疫情建議等級
各國簽證及移民法規時有變動,請於出發前向有關國家駐海外使領館或代表機構確認,相關入境規定仍以入境國政府最新公佈者為準。
外交部領事事務局–各國暨各地區簽證、入境旅遊及消費者保護資訊
購買機票前請向所搭之航空公司確認免簽證、落地簽證之登機相關事宜。
外交部領事事務局–中華民國國民可以免簽證、落地簽證及電子簽證前往之國家與地區
外交部領事事務局建議國人行前宜自行購買足額旅行平安險(意外險),同時應附加海外緊急醫療項目,以應不時之需。
資料來源:外交部領事事務局、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